8月8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发布公告称: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另外,7月29日江苏省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第四十批)。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截止2018年12月31日超过许可期限及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由原无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上述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规定,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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