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新网5月26日报道,针对康美药业造假300亿罚款60万的质疑,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处罚不会是本案终点,证监会将继续配合司法机关对康美药业案进行查处,相关人员将受到刑事追责。”上述人士称,民事追责机制亦将发挥作用,将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追责、民事赔偿体系,切实提升市场违法成本。
5月14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行政处罚结果。证监会依法对康美药业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据了解,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虚增巨额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约300亿。根据此前证监会的调查,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康美药业分别虚增营业收入89.99亿元、100.32亿元、84.84亿元,虚增营业利润分别为6.56亿元、12.51亿元、20.29亿元。不仅如此,康美药业还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但最终,折腾了近2年,康美药业仅被处以60万罚款,没有等来勒令退市处理,这遭到了不少投资者质疑。针对对新政处罚结果的质疑,央视财经频道专家称,本次涉案金额300亿的造假案,之所以会仅仅处罚60万,是因为康美药业这次的业绩造假是发生在2016年到2018年,在判定时有新法不溯既往的原则。在今年3月1日施行新《证券法》之前,按照旧《证券法》做出的判定,60万已经是顶格处罚。公开资料显示,康美药业成立于1997年,曾是医药行业当中的龙头企业,2001年3月19日,康美药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马兴田、许冬谨夫妇。在被立案调查前,公司市值最高达1300多亿元,为市场热议的千亿市值白马股。但从2018年开始,康美药业就开始不断暴雷,先是被质疑实控人操控股价,其次又涉嫌信披违规,之后又陷入财务造假风波。2018年4月,其发布了一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具体阐述了康美药业2017年年报中出现的14项会计错误。随后,该情况引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注意,并着手立案调查。去年5月,康美药业变更为“ST康美”。2016至2018年,康美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马兴田等人涉嫌组织相关人员虚开和篡改增值税发票、伪造银行回款凭证、伪造定期存单,累计虚增收入300亿元,虚增利润40亿元,通过多种造假方式掩盖货币资金缺口,造成账银差异最高达360多亿元。2019年5月9日,证监会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事务所下发立案调查通知书,正中珠江会计所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是因其在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业务中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5月17日,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调查进展称,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2019年5月17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经公司自查,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违反了公司日常资金管理规范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9年6月28日下午,ST康美在普宁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年报、董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等10项议案,均获得通过。会后,马兴田起身鞠躬致歉,表示向所有股东说声“对不起”。2019年8月9日,央视焦点访谈《财务造假须严惩》专题报道点名了康得新、ST康美、辅仁药业等一批上市公司涉嫌财务造假的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1月23日,ST康美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披露公司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3.5亿元至-16.5亿元。2020年4月30日,ST康美发布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披露全年净利润修正为-36.48亿元;同时,披露2020年一季报,一季度营收11.7亿元,同比下降76%,净利润为亏损2.97亿元。按旧《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的行政处罚较轻,但后续康美还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以及失信制裁的后果。随着新证券法颁布实施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财务造假等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将大幅提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也将面临投资者民事诉讼索赔,付出更高昂的代价。证监会对康美药业的行政处罚正式落地,意味着由于康美药业造假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了。截至5月16日,拟向康美药业索赔的投资者就已超过5600名。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一案虽已了结,但对相关中介机构的追责没有停止,相关案件正在查处过程中。证监会称,将进一步加快审理进度,严格追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此外,据财新网5月26日报道,针对康美财务造假一案处罚结果的质疑,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处罚不会是本案终点,证监会将继续配合司法机关对康美药业案进行查处,相关人员将受到刑事追责。”上述人士称,民事追责机制亦将发挥作用,将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追责、民事赔偿体系,切实提升市场违法成本。 希望后续追责和处罚能切实到位,而不是“罚酒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