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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部!《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2-04-21  来自:钱江晚报  共计0次游览

4月20日下午,嘉兴市政府召开贯彻落实《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作为全省首部规范和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嘉兴是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大市。近年来,随着化工园区规模和企业数量的不断发展,化工产业得到迅猛推进。截至目前,嘉兴全市共有危险化学品企业5000余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数量达181家,化工园区(集聚区)9个(位列全省第一)。危险化学品企业体量大、监管任务重,安全管理一旦失控,必将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嘉兴市于2020年启动了《条例》立法项目。

作为起草《条例》的牵头单位,嘉兴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立法调研工作组,并委托浙江财经大学协助展开相关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工作组赴全国多个省、市学习考察危险化学品地方立法及监管经验,并对嘉兴辖区内县(市、区)展开了广泛调研,走访了10多家具有代表性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

在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并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工作组草拟了《条例(初稿)》,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形成《条例》送审稿。历经2年多时间,《条例》终于通过了嘉兴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

据悉,本次颁布的《条例》共20条,分别涉及相关部门职责规定、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化工园区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标准化建设、危化品运输监管规定和有关罚则等多个方面。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沈浩副局长在现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接下去会从“立足普法 开展系列宣贯活动”“立足普法 开展系列宣贯活动”“着眼懂法 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于用法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四个方面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嘉兴应急管理事业中的一件大事,对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接下去,嘉兴市将广泛开展条例宣贯活动,提高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群众等单位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以及学法守法积极性。并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提高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强化条例实施的监督,真正把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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